公积金封存及委托提取。

2009-09-16 17:22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老公今年4月在河北建行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及委托提取。贷款人是我老公。目前,他要换工作到外地,之后公积金就不会在天津缴存了。问题: 1. 他的公积金办理集中封存后是否影响委托提取? 2. 我的公积金也是建行的,可不可以为我办理委托提取? 3. 当我老公的公积金帐户不能还款的时候,我的委托提取是否继续有效?感谢回答。如果需要我们办理什么手续,麻烦告知需要去什么部门,带什么东西。感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一、申请 (一)贷时委托提取 贷款时办理委托提取的,只需提供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后委托提取 1.《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可到贷款银行当时填写); 2.最近一期贷款还款凭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组合贷款中按揭贷款借据及复印件两份; 3.借款人身份资料:(1)借款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两份;(2)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贷款银行审核后退借款人; 4.申请同时委托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以下配偶身份资料:(1)配偶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两份;(2)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的可提供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贷款银行审核后退借款人;(3)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两份。 委托提取业务必须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不能代办。 二、变更 (一)自动变更协议 发生以下行为,《委提协议书》自动变更。 1.贷款账号变更 2.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3.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号变更 2007年5月1日之前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的,无自动变更业务,借款人需到贷款银行重新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二)申请变更协议 1.减少配偶提取登记 借款人与配偶同时办理委托提取登记后,配偶自愿不再委托提取本人住房资金的,可申请办理减少配偶登记业务。办理减少配偶登记业务时,配偶本人必须到场办理。(1)配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2)原《委提协议书》一份。 2.增加配偶提取登记 借款人办理委托提取登记后,配偶可申请办理增加配偶委托提取登记业务。办理增加配偶委托提取登记业务时,配偶本人必须到场办理。(1)借款人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2)配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3)夫妻关系证明及两份复印件;(4)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贷款银行审核后退配偶;(5)原《委提协议书》一份。 三、终止 自动终止协议 借款人及配偶全部住房资金账户注销或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全部清偿的,《委提协议书》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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