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用商业贷款后提取公积金余额,并办理了按月提取还贷,没还

2009-08-15 04:36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感谢您昨天的回答,有2个问题: 1、昨天您回答的“在购房后,您可以以首付部分一次性支取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是否是在首付额的范围内提取公积金帐户余额到个人名下的帐户,而无论是这个余额是否再用来还贷?比如我首付了50000买房后提取了43000元的余额可以放到个人帐户里,而不必用这余额去还贷? 2、如果商业贷款没还清,并且已经提取了余额和办理按月还贷提取,是否在没还完商业贷款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如果您使用的是商业贷款,您可以根据首付提取您的公积金帐户余额。2,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为: (3)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配偶也须无未还清公积金贷款; 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情况的,原则上不准予贷款: ①贷款当前存在未还本息或担保人代还; ②贷记卡当前存在逾期未还; ③准贷记卡存在透支180天以上未还记录(不含卡费、年费); ④贷记卡存在近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超过6期记录(不含卡费、年费); ⑤单笔贷款24个月内存在连续未还本息超过6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 ⑥近两年内存在贷款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 ⑦单笔贷款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 ⑧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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