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申请贷款的住房资料: (1)《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四份及复印件一份。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凭证》及复印件四份。 (3)《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产权调换)》(以下简称《补偿安置协议(产权调换)》)及复印件三份。(《补偿安置协议》类型应为“货币补偿”。) (4)被拆迁人不是购房人的,提供《天津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及复印件二份。 您可以就近选择贷款银行为您办理贷款业务。但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不够具体,关于贷款资料你还需要向贷款银行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