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推迟缴纳公积金导致不能贷款

2009-08-11 05:38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由于7月份我公司进行公积金调整没有缴存我的公积金,向公司咨询后告知最早要到10月份才能缴存,导致我现在买房不能办理贷款,这样就意味着我要违约了。我打建行电话咨询过,说按规定是在薪金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缴存,可是我们单位竟然能推迟那么久,请问建行对我公司这种行为可否采取催缴方式?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按照贷款申请条件中,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也就是您应在10月份公积金缴存正常后才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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