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缴齐,用个人名义能补缴吗

2009-07-31 09:24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原在蓟县工作,现调动工作到市区,人事关系都转走了,但公积金关系一直办不了,原因是原单位欠缴公积金,原单位已经把欠的公积金钱给我个人了,但目前原单位还在调整公积金基数,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这个业务只对公,不对个人,我现在的单位能够替我补缴纳公积金,但公积金关系没法转过去。我该怎么办。管理中心能不能单独为我调整基数?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原单位应在完成年检调整后为您办理补缴和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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