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户籍在天津市,并于2007年1月至2008年10月通过天津外企公司在天津连续逐月缴纳住房公积金。2008年11月,我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依照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我已经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2009年7月30日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2007年1月到2008年10月),但是现在未缴住房公积金,并且帐户"封存". 现在我准备在天津买房,请问:可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由于您的公积金已封存,不可以进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