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比例 不合理如何投诉

2009-07-12 16:53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们公司工资体系由“基本+绩效+加班费”几部分构成,但缴存公积金只按基本工资给上保险,我想问一下对于这样的情况算不算不合理?如果不合理如何投诉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按照政策规定:(一)自2009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07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08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1%。 (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 (三)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820元,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10395元)。单位核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820元的职工,以820元为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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