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二次使用

2009-07-12 16:15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请问: 我现有公积金贷款,马上就要还清了,还请后是否还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有没有时间限制?有没有其他条件的限制?贷款额度是否相同?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 第八条 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购建修房,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公积金贷款结清前,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不能办理其他提取业务。关于偿清公积金首次贷款后,目前没有关于二次贷款限制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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