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一) 住房公积金龙卡发放范围为天津市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 自建设银行受理单位申请至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龙卡期间,管理部或分中心、建设银行暂停办理单位申请制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及销户提取业务。 (三) 单位已领取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的,职工原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自动作废。 (四) 首次发放住房公积金龙卡、新开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免收工本费。 (五) 住房公积金龙卡同时具有职工住房公积金卡号、帐号及银行储蓄卡号、帐号。一、单位申请办理公积金龙卡: 1.单位经办人持《介绍信》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建设银行领取以下申请资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核对及制卡明细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 向使用住房公积金龙卡发放管理程序的单位,发放程序光盘及载有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制卡明细数据盘”;为不使用发卡程序的单位,发放《住房公积金龙卡制卡申请书》,每名申请职工一份。 (3)单位首次申请时还需领取《住房公积金龙卡申请、发放协议书》一式二份; 2.单位经办人将领取或打印的《制卡申请书》发至职工。职工核对《制卡申请书》上打印的姓名、姓名汉语拼音、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单位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单位邮政编码。核对有误的将正确内容填写在相应空白处;核对无误的,相应空白处不填写。核对后,将《制卡申请书》其他内容填写齐全并签字确认。 3.单位经办人对申请制卡职工,在《制卡明细表》上填写申请制卡人数;对未申请制卡的职工,在“备注”栏填写职工未申请制卡原因代码。单位经办人在《制卡明细表》一式三份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首次申请制卡的单位还应在《发卡协议》一式两份上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职工签字确认的《制卡申请书》一并报送建设银行申请制卡。 4.建设银行审核申请资料无误的,当时在《发卡协议》上签章,退单位一份,留存一份,出具《职工制卡申请受理通知书》。单位于15个工作日后凭《受理通知书》到建设银行领取《住房公积金龙卡发卡明细表》、住房公积金龙卡及建设银行机密函件。 5.单位于领取住房公积金龙卡后5个工作日内将住房公积金龙卡及建设银行机密函件发放到职工本人。 二、职工本人申请办理公积金龙卡: 1.职工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2.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