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体怎么理解?

2009-07-06 08:21   来源: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  看到我市住房公积金再出新政策、新举措,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首付款提取。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父母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 请问上述提取,提取人及配偶均应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其中的“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体怎么理解?是否意味着要还清所有贷款后才能办理提取业务。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提取人及配偶”指的是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父母,“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指您没有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债务,或者已经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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