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住房公积金是在职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保障性、和互助性,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在职职工应履行的义务,单位应为与其建立和形成劳工关系的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应先办理单位的缴存登记后,才能办理个人的新开户缴存。 (一)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及复印件二份; 3.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二份;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提供上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二份、隶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单位为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从属单位统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各从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二)新设立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有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决议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工会章;●申请项目选择“新设立企业降低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且不得高于当年全市统一缴存比例。 ●申请期限不跨调整年度。个人缴存新开户需要携带以下要件办理: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新开户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新开户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办理网上缴存的,只需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专网上填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新开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