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您需要携带以下要件办理业务:1.承租人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2.承租人住房公积金龙卡;3.《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一份复印件;4.租赁房屋房地 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复印件一份。5.《 天津市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或《天津市服 务行业专用发票》及一份复印件。 6.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还应提供《天津市经济租赁 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