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06-28 08:35   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请问,我已在北京缴存三年多的住房公积金了,今年由于工作调动调回天津,在天津开户并已缴纳了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这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未间断,我是本市户口,目前正在办理将北京住房公积金并户到天津。请问并户后我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吗?还需要在天津缴存一年以上吗?谢谢。
回复:转入后需按转出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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