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首套还是第二套房公积金房贷?

2012-06-25 15:36   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我有一套属于我婚前个人的房产,同时和我妻子人现还有一套商品房,产权是婚后夫妻财产,这2套房子都没用过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现在想以我妻子的名字再买一套房子,想咨询一下,第一:国家政策可否可以买?第二:能否用夫妻两人的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第三:再买算首套房房贷还是第二套房房贷?第四:首付几成?夫妻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盼回复,不胜感谢!
回复:按照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套数按照家庭住房贷款笔数确定,个人住房贷款笔数以《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还款情况查询单》上的记载进行认定,您可以在贷款时携带贷款相关资料到贷款银行查询。按照您的描述,应为首套房贷。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商品住房、该商品住房是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的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即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价款的80%);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即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价款的70%。同时使用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更多详情请咨询9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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