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余额还贷的次数及额度没有要求,具体的您需要咨询贷款银行。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 (2)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封存户职工可持储蓄卡; (3)借款人未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近期贷款还款凭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组合贷款中按揭贷款借据(以下统称“借据”)及复印件一份;借款人已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近期贷款还款凭证或借据; 2.配偶资料 申请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的,配偶本人需携带以下资料: (1)配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 (2)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封存户职工可持储蓄卡; (3)配偶未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二份;配偶已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余额还贷业务需要在周一至周六进行办理。周六可以在市内六区及塘沽和开发管理部进行办理。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