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死亡,怎么办退手续。

2012-05-17 11:33   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买了住房公积金人意外死亡,家属是湖南长沙的,要怎么办退住房公积金,可以由公司办理吗,要些什么资料?
回复:死亡提取要件 1.身份资料 (1)共有财产人及继承人的身份资料: ●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身份证件:配偶,继承权公证书、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明确的全部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夫妻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注明夫妻关系及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的,不要求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2)配偶、继承人(受遗赠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的,代办人的身份资料: ●代办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配偶、继承人(受遗赠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委托人签字)一份。 (3)继承人(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提取的身份资料及审核: ●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及两份复印件; ●监护证明(监护证明加盖法院或街道或居委会或单位盖章)及复印件一份。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注明监护关系及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的,不要求提供监护证明。 2.证明资料 (1)职工死亡证明及一份复印件;如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已明示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不提供职工死亡证明。 (2)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一份复印件(人民法院判决书距下达之日已超过15天,人民法院裁定书距下达之日已超过10天); (3)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为一审判决(裁定)的,还需提供配偶、全部继承人(受遗赠人)出具的《承诺书》( 《承诺书》上有配偶、全部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签字)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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