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两年了,如果提取公积金?追问!!!

2012-05-16 21:50   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5月9日时,曾进行过提问,情况如下:我是2010年2月份从开发区的一个企业离职的,此后有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由于新单位不缴纳公积金,只缴纳保险,现我的公积金账户仍在开发区未进行转出,请问,我是否可以支取的公积金,有什么手续?经过核实,我的公积金就在开发区建行,现在我的保险还在正常缴纳中,是否可以支取?谢谢!
回复:您可以参照集中封存满两年就近办理销户提取: 1.职工身份证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3.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 (1)代办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职工《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委托人签字)一份; 4.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但未及时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还应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属于人才机构代理或劳务派遣人员的职工,可以人才代理机构或派遣单位出具的人事代理有关证明和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并作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以下同)。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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