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能否有公积金

2012-05-15 17:12   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是一个香港人,从2003年开始在南开大学工作。从2003年到2009年学校一直都有帮我上公积金的,但从2009年7月起,学校就把我的公积金停了,他们的理由是天津市政府不让香港人办公积金。我想知道现在的政策是否有变动,我能否再让学校帮我上公积金么?谢谢。
回复:在国务院2006年《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根据《条例》、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指标解释和劳动保障部有关规定,《条例》所称在职职工,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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