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调整部分类别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2008-10-23 00:00   来源:连云港住房公积金管理   分享到: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异地购房、二手房、拆迁安置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上述类别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作适当调整。在原来规定的凭“购房合同、房屋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增加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提取。提取时限从《房屋所有权证》的出证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连云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郭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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