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部分职工可免缴 新措今日起实施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从今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780元/月)的职工可以免缴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但单位仍需按原来规定缴交。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今日对外公布并正式实施,规定了上述内容。该《规定》还将于今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登载。
职工可免缴 单位仍需缴
据悉,该《规定》在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市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对广州市单位和职工缴存、补缴住房公积金等问题作出了更具体、明确的规定。规定包括: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和范围;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的补缴依据、时限、方式和程序;领取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职工的免缴准则;对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有关单位在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中的基本要求等。其中最关键的是,《规定》明确:对于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本市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职工个人部分可以不缴存,且在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www.gjj123.com
上一年度月均工资为缴存基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内容为准,由以下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据了解,去年9月1日起广州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80元。《规定》还提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当按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凡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当自今天起6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违反有关规定未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缴,自今天起6个月内一次性足额补缴。一次性足额补缴有困难的,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可以按以下方式之一补缴,补缴金额应当在一年内补足:制定补缴计划,分期分批足额补缴;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为零),一次性补缴;同时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分期分批补缴。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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