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州日报
任何伪造或变造证件都不可能提取到住房公积金。昨日,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针对近期发现多宗持伪造《房地产权证》和假身份证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件,该中心立即发出了《关于严禁持假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告》,明确表示持虚假证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犯罪行为,以后一经发现,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提取政策优待外来工
据了解,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东莞市外来人口多、就业单位流动性大的特点,在2004年4月26日执行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中特意增加了“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只要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和身份证等证明,就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等相关内容。同时,在提取时间上也给足了优待,对其所提交的证件、资料符合提取规定的,在住房公积金银行网点可以“立等可取”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www.gjj123.com
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全国范围内只有东莞市针对外来员工制定了这一便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主要是鼓励企业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维护外来员工的合法权益。
假证通不过严格审核
不过,这一便民措施却被部分不法分子歪用。据介绍,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发现多宗持假证拟提取住房公积金。据透露,持假证拟提取公积金的行为主要有二大类:一是伪造《房地产权证》,因为按照有关规定,住房已建好领取《房地产权证》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二是利用假身份证,因为单位和职工按相同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属于职工个人所有,部分单位和个人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以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套取职工的账户余额,因为按照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此种情况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既可获取职工个人所有的公积金,也可以减少单位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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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东莞住房公积金对部分人群提取政策的放宽,并不代表对其提取证件和资料的审查放宽,该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并不放松。因此,近期虽然出现了几起持伪造《房地产权证》和假身份证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件,但没有一起得逞。
同时,东莞公积金贷款的程序也非常规范,在通常情况下,要想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要有购房合同、交易发票、房管部门的备案。而购房合同是由省工商局和建设厅统一制作的,发票是由税务部门专门出具。有房管部门的备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才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再经过严格的审批、准予程序,才会到相关银行签约借款合同,经过公证和抵押之后,银行才会发放贷款。其中每一个环节的审核都非常严格。
据了解,东莞市自2000年7月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来,还没出现一起骗贷案。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坚持严格审核不动摇
据了解,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涉及到职工所在单位、职工、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四方,只要其中一方没有同意,就无法从银行提取到现金,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一如既往地严格审核程序。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持伪造或变造证件即使通过了支取申请,但也无法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因为每一份文件上都有统一的编号,一核对就会露出马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