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拒缴住房公积金 法院可直接划账 | ||
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广州市在催缴和督缴住房公积金方面,率先打破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的两项零纪录: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6宗,为147名职工追回住房公积金31万元;并成功地对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4个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7万元。 据介绍,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州市打破了住房公积金的执法困局:如果单位被多次责令还是拒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只要工资和公积金数额能够核定下来,法院即可直接从该单位账上划出欠缴的资金到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上。 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介绍,核定公积金补缴总额时,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按照能证明职工工资的合法依据如劳动合同、社保基数或银行出示的工资存折等进行核定;二是当部分职工无法出示上述几项有效依据时,公积金中心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不提供职工工资总额的单位,以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职工相关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公积金补缴总额。随着核定工资数额的方式确定,今后企业再也不能因为拒绝出具相关数据而逃避公积金缴存责任。企业还可能会因为拒不履行责任而被重罚,罚金为1万到5万元。 //www.gjj123.com 据统计,通过各种方式催缴和督缴,2005年1-11月,共有235个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设立了账户,207个单位办理了开户登记手续,225个单位补缴了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达6351万元。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摘自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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