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要复印件 12月3日起实行

2012-11-29 00:00   来源:天津网   分享到:

    天津网讯: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12月3日起,职工办理全部公积金提取业务只需提供规定资料原件,无需再提供各类复印件。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提供的资料原件,利用高清拍摄仪拍摄留存电子影像资料,不再留存各类资料的复印件。

//www.gjj123.com

    据介绍,天津职工办理如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租房提取、退休提取、账户余额冲还贷款、个人申请办理龙卡、更改初始密码和账户密码挂失等公积金业务,不再需要提前准备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产权证等资料复印件,也不会再出现因为复印件不全导致职工往返补件的情况。 //www.gjj123.com

    此举可以提高职工的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中也无需再对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进一步缩短柜台等候时间。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此外,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三类业务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按月缴存、转移、封存、个人补缴业务也只需提供各类证件的原件即可。

//www.gjj123.com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