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闻网:记者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3年开始,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时间调整为每月20日。同时,今年原则上将不再办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统一由银行代扣。
据了解,为方便广大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归还住房贷款。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职工,办理委托扣款手续后,按月扣划其个人账户上的公积金归还贷款,直至贷款结清或账户资金扣划完毕,不需要每年到该中心提取。今年该中心原则上将不再办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统一由银行代扣。
据介绍,本月14日开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用新系统,原来签订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调整为直接将公积金冲抵还款金额,不再将公积金存入职工的还款银行卡或存折中。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扣款日为每月1日,今年调整为每月20日。因此,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冲抵还款金额后的不足部分,需要在每月20日前存入还款银行卡或存折中。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