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应征入伍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0-01-29 16:47   来源: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提取条件:
●职工应征入伍,单位缴存经办人已办理过停缴封存手续。
●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可提取人:已应征入伍的职工
 
提取额度: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以及销户利息。
 
提取应提供的审核材料:
●职工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提取转移证明,入伍通知书。
●所需提取资料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它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流程
1提出申请:职工持提取资料及证明到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提取专柜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柜员审核:提取专柜的柜员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场退件并告知理由;符合提取条件的作系统录入;
3、打印凭证:对符合提取条件的柜员打印出《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并且打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委托付款凭证》,由提取职工确认提取信息;
4、凭证传递:综合柜员把盖过印鉴的付款凭证传递到指定的付款银行;
5、银行付款:职工持身份证到指定的付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账或提现;
 
提取次数:一次结清
 
审批时限:两个工作日
 
提取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营业厅。
 
特别提示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1、由配偶代为办理的,除提供审核资料外,还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证;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审核资料外,还须提供本人的授权委托书(签名加手印)、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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