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2)

2010-08-23 18:28   来源:湛江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每次不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期满需要继续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

cp gjj123

第十九条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条件的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cp gjj123

单位计算补缴额时,应当从发生欠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首月起补缴。

本文来自gjj123

第二十条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或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分立或者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明确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责任主体,才能办理合并、分立或改制等有关事项。 本文来自gjj123

第二十一条  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执行时间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本文来自gjj123

 

gjj123好,好gjj123

第四章   封存、转移和启封

cp gjj123

 

gjj123

第二十二条  职工与单位临时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在停发工资当月持有关证明资料到开户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部封存手续。

gjj123好,好gjj123

个人账户封存的职工恢复工资后,单位应当于恢复工资当月到受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手续。启封后职工的汇缴额有所调整的,单位应当先到受托银行办理启封职工的汇缴额调整手续后再汇缴。 cp gjj123

第二十三条  职工工作调动或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调入单位暂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暂无工作单位的,原单位应当自职工工作调动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部封存手续。 gjj123

第二十四条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时,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中心封存户手续。

cp gjj123

第二十五条  职工工作调动或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单位工作的,原单位应当自职工工作调动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持中心审批意见到开户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gjj123好,好gjj123

职工工作调动或者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进入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单位工作的,原单位应当自职工工作调动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持中心审批意见到开户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移手续。

cp gjj123

单位合并、分立的,原单位应当自办妥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中心审核意见到受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本文来自gjj123

第二十六条   被封存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职工续缴或符合提取条件时,中心或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启封手续。 gjj123

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在单位的,单位持有关证明到开户银行办理启封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在中心封存户的,职工持有关证明报经中心审核后,到受托银行办理启封手续。 gjj123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第五章   罚  则

本文来自gjj123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第二十七条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中心根据《条例》规定处理。 gjj123.com

 

gjj123

第六章   附  则 gjj123

  cp gjj123

    第二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参照本办法执行,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但个人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当年度月工资基数最高限额。 gjj123好,好gjj123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cp gjj123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市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gjj123内容管理系统

  gjj123好,好gjj123

 

cp gjj123

  gjj123好,好gjj123

  • 共2页:
  • 上一页
  • 1
  • 2
  • 下一页
  •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