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职工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调整的(2009-12-29)

于对《职工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调整的通知 荆公管[2004]05号 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荆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决定对《职工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荆公管[2002]04号)的有关条款予以调整并通知如...


关于“职工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荆金管[2(2009-12-29)

关于职工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荆金管[2004]33号 中心各科室、县(市)区办事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荆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颁布实施《职工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荆公管[2002]04号)之规定,现对我市职工...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2009-12-29)

借款人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如果贷款人为自由执业者进城务工人员,在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购、建、装修自住住房行为真实;能办理合法的抵押担保手续;信誉良好。...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程序(2009-12-29)

(1)凭购、建、装修住房手续和借款人夫妻、担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贷款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书(借款人夫妻双方、担保人要亲临现场签印,不得代签)。 (2)借款人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3)经住房...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哪些资料(2009-12-29)

(1)能证明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和婚姻状况的有效证件。如: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全户人员基本情况表、常住人员登记卡、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异的须提供离婚证)、身份证。 (2)有担保人的,要提供能证明担保人身份的有效...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些种类(2009-12-29)

(1)抵押贷款 用现房抵押的,是指用自有或他人所有房屋办理抵押的贷款,须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用期房抵押的,是指用所购买的在建住房作预抵押,房地产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贷款,须办理《期房抵押证明》。 (2)质押贷款:用住房公积金或有价证券质押...


怎样计算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额度(2009-12-29)

一、房产价值 1.购买商品房:贷款额为合同价值的70%; 2.购买二手房: ①面积>90㎡,贷款额为房产评估价值的60%; ②面积90㎡,贷款额为房产评估价值的70%; 3.装修贷款:贷款额为房产评估价值的60%。 4.购房贷款金额最高得不超过25万元,装修贷款金额最...


怎样确定贷款期限(2009-12-29)

贷款期限按照借款人意愿在以下规定的期限内确定: (1)装修住房贷款期限为1-15年;购、建、大修住房贷款期限为1-25年。 (2)贷款期限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3-借款人借款时的年龄...


怎样办理抵押和担保手续(2009-12-29)

用房屋抵押的,借款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或《期房抵押证明》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用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阅读担保书的内容并签订担保书,担保人...


借款偿还应履行哪些手续(2009-12-29)

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到借款银行偿还本息,逾期不还的,逾期部分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逾期罚息。...


借款人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哪些责任(2009-12-29)

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按合同履约,受托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有权公布合同提前终止,并依法要借款人和担保人(出质人)偿还借款本息、逾期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对那些恶意拖欠或逃债的借款人,还将依法诉讼强制执行。...


借款人能否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借款余额(2009-12-29)

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后可以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借款余额。受托贷款银行将不计收借款人提前还款部分的借款利息,对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退还。...


借款人能否支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借款余额(2009-12-29)

申请购、建房贷款的,借款人可以支取公积金帐户余额偿还借款余额,每年只能支取一次。 借款人申请装修贷款的,不得支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额度是如何计算的(2009-12-29)

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按月等额偿还,其每月偿还额公式: [贷款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 贷款期限 ]/[(1+月利率) 贷款期限 -1 ]...


死亡支取(2009-12-29)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凭死亡证明及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支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