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哪些责任

2009-12-29 00:00   来源:荆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按合同履约,受托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有权公布合同提前终止,并依法要借款人和担保人(出质人)偿还借款本息、逾期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对那些恶意拖欠或逃债的借款人,还将依法诉讼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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