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已办理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以房屋作为抵押的;
2、每次还贷最低限额为 20000元,且在同一年度内只能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一次,提取还贷金额可至百位;
3、申请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
四、办理程序:首先领表回单位盖章--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前面三个条件均符合,但本人工作繁忙暂时无法回徐,请问是否可委托配偶全权办理提前部分还贷业务,单位盖章怎么处理?是否还有其他便捷办理流程及办理方法?多谢!
gjj123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的支持。
您配偶可以提供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带您办理还贷手续。提取还贷表上单位盖章,是要到您的原单位盖章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