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年提取公积金还款问题

2010-01-12 09:51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爱人在铁路部门工作,公积金在铁路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现在我们买了一套住房,准备用我爱人的公积金贷款,这样,我还能申请使用我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吗?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 
1 、借款人已办理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以房屋作为抵押的; 
2 、每次还贷最低限额为 20000元,且在同一年度内只能使用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一次,提取还贷金额可至百位; 
3 、申请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