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套住房贷款

2010-05-16 22:00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父母想买一套住房,总价四十六万多,首付是百分之三十。因为我跟我父亲都是事业单位人员,每月定期缴纳住房公积金。这种情况下我们俩最多能贷款多少啊?另外,因为我刚刚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前咨询说还要做财产公证,在房产证上登记我跟我父亲俩人的名字,这样才能俩人共同贷款。之前咨询的说我们这种情况只能贷款三十二万,而且如果我想把我父亲账户里的钱提取出来多少,那么贷款额度就熬相应的减少多少,是这样的么?因为我有同事一个人买房子就贷款了四十万,而且同时也将账户里的钱提出来了,说是第一年不能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还款,就用提出来的钱还第一年的贷款。为什么标准不一样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不是标准不一样,是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房价、收入、年龄、一套房二套房等)不一样。个人贷款具体数额的确定,要综合考虑购建住房价格、借款人还贷能力、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及家庭收入情况等因素。 本文来自gjj123
   目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70%,同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借款期限加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法定退休年龄,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或家庭收入的50%
。如果提取公积金后,再申请贷款的,公积金账户中至少保留5000元的金额,且[首付款+提取金额+贷款金额]不得大于总房价。
   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已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 、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超过 12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3 、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逐月还贷时没有逾期; 
4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必须正常还款 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逐月提取还贷。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不受正常还款 12个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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