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不是标准不一样,是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房价、收入、年龄、一套房二套房等)不一样。个人贷款具体数额的确定,要综合考虑购建住房价格、借款人还贷能力、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及家庭收入情况等因素。 本文来自gjj123
目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70%,同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借款期限加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法定退休年龄,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或家庭收入的50%
。如果提取公积金后,再申请贷款的,公积金账户中至少保留5000元的金额,且[首付款+提取金额+贷款金额]不得大于总房价。
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已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 、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超过 12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3 、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逐月还贷时没有逾期;
4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必须正常还款 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逐月提取还贷。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不受正常还款 12个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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