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工作在徐夫妻共同还贷的问题

2010-04-07 20:09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老公在外地工作,可以使用公积金在徐州购房,我本人在徐州工作,我们想夫妻共同公积金还款,怎么办理呢,是先申请用一个人的,不够的情况下在申请另一个人的吗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目前,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人为已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借款人及配偶)。 
  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已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 、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超过 12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3 、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逐月还贷时没有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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