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次贷款

2010-03-31 22:23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于2007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贷款期限15年,贷款15万元,贷款还没有还完,还款使用的是个人账户。现在因当时房子较小,父母无法居住,欲再购买一套商品房自主,能否以我妻子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我们夫妻两人均在事业单位工作,公积金缴纳正常。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不能。目前要求还清第一笔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建自住住房的,方可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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