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贷

2010-03-11 15:26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每月还款额4000元,我每个月公积金账户进账2000元,家属也进账2000元,目前我还款已一年多了,我们两个人余额加在一起已经够一年还款额。想请问,办理逐月还贷,(1)是否可以以我们夫妻两人的名义办理,(2)若我个人账户不够支付了,是否可以直接从我家属账户里代扣?(3)逐月还贷过程中,是否可以在中间时段提取公积金进行部分还款?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1、申请人与配偶住房公积金在同一个银行缴存的,可以以夫妻双方的名义办理逐月还贷,如果两人公积金不在同一个银行缴存的,应分次提出申请,首先申请一个人的公积金办理逐月提取还贷,直至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已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时,再申请另一人的公积金办理逐月提取还贷。
2、如果两人公积金是在同一个银行缴存的,当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不够支付时,可以直接从配偶账户里代扣。 gjj123好,好gjj123
3、符号提取公积金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时可以提取公积金进行部分还款,但应先申请终止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当借款人再次达到逐月提取还贷条件时,可重新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手续。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