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转移公积金问题

2010-01-13 19:29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本人在南京工作一段时间,公司按月缴纳住房公积金,本月辞职回到徐州工作,怎样将南京公积金转到徐州账户,需要哪些手续?
南京转到徐州的公积金能否算作贷款前的6个月足额缴纳的累计时间,举例南京缴纳3个月,转入徐州之后再缴纳3个月能否使用公积金在徐州贷款?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公积金归集工作的支持。你得先在徐州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如有接收单位,请让单位会计持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到公积金中心承办银行办理账户设立;如无接收单位请持本人身份证至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暂存代理户设立。账户设立后,到中心513室归集处开具接收证明至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即可。需在徐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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