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公积金逐月还贷问题

2010-01-12 10:52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已经用公积金逐月还贷一年了,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就不能逐月还贷了吗?
账户余额不足后能不能每月公积金提取一部分,个人再缴交一部分。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的支持。
一、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已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超过12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3)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逐月还贷时没有逾期; 
(4)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必须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逐月提取还贷。
二、住房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是指已在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委托中心逐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直接抵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本息额的行为。 gjj123好,好gjj123
三、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可提取的存储金额已小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逐月还贷业务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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