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咨询

2009-12-27 21:29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公积金管理处:
  我和儿子(未婚)共同定购了一套住房,合同是我们父子的名字,价款是七十多万,已付30%的首付款,余下的50万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我和儿子都正常交住房公积金的,两人可以同时贷款吗?请予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房屋产权共有人可以共同申请贷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目前,两名以上产权共有人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最高不超过全部房款的7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比例最高不超过房地产评估值的60%,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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