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咨询

2009-12-16 16:17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是徐矿集团职工,我对象在广东一家大型国企工作,收入颇丰,我们计划近期在徐州购房。请问可以用他的公积金共同申请住房贷款吗?如果不行,我一个人贷款最高限额是多少,他可以共同还贷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目前,徐州公积金贷款的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一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7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地产评估值的60%,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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