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不取直接还贷款手续简单吗

2009-12-08 20:02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领导:
           我想买个房,计划用公积金贷款。我里面有4万,贷款20万,10年还清楚!不想取了,而是想用里面的钱还贷款,可以吗??需要履行什么手续呢?方便吗?可以用我的工资卡设立为还款账户吗?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
   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已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人或配偶)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 、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超过 12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3 、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逐月还贷时没有逾期; 
4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必须正常还款 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逐月提取还贷。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不受正常还款 12个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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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人办理逐月提取还贷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向中心提出书面委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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