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孩子共同贷款问题

2009-10-06 01:44   来源:徐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母亲今年54岁,刚买的一套住房,想加我为共同借款人,我们两人都正常缴纳公积金,请问首付可以付20%么?(注 :我老公正在公积金贷款常为还清)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如你老公在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你就不可再贷款。
   如你母亲一人正常缴纳公积金,购买商品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70%,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地产评估值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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