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两新”工程的不断深入进行,以及近几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在“两分两换”过程中希望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置换安置房资金不足的需求也日益增多。为此,前一阶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市领导的意见,深入县(市)新市镇、新社区与有关部门,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拟出台相应的政策,以支持新农村建设。海盐此次率先推出的《海盐县农村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是海盐县住房公积金分中心通过调研,结合海盐当地“两分两换”实际制定的一个试行办法,该办法已经海盐县政府批转在当地实施,这在全省、全市还是首次。
该试行办法中最大的亮点和创新在于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或其配偶在“两分两换”中如所置换的安置房为集体土地性质,不具备上市流转,无法用作贷款抵押的情况下,可用本人及配偶等名下在当地范围内具有完全产权的住房用作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而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创造了条件。 cp gjj123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根据前一阶段在各地调研的结果,拟定了本市在“两新”工程建设中,职工购建安置房提取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准备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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