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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婚前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期内结婚,其配偶是否可再次
2008-04-28 00:00 来源:
青岛住房公积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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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按政策规定,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公积金贷款期内不能重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在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偿清的情况下,借款人及其配偶方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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