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住房公积金变更

2009-05-23 00:00   来源:威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一、公积金缴存单位在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薪账户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30日之内携带以下资料到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1、《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 2、单位名称、地址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变更批准文件或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单位合并、分立的,应在30日之内由原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1. 单位分立为两个及以上新单位的,提供单位分离决议(协议)或分离前单位上级主管单位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单位合并为新单位的,提供单位合并决议(协议)或合并前上级主管单位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职工个人在职工姓名、身份证等基本信息有误时,持相关证明在30日之内到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四、有人员变动的单位,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提供新增人员身份证号码、工资基数等信息,然后办理汇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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