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大修是指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所需费用占房屋总价值的 25%以上,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的情形。
申请提取时,提供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
申请人申请提取时,其提供的法定有效证明材料签发日一年内有效,逾期不予办理。装修、装饰、中小修等情形不予提取。
职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申请人应与房屋所有权人一致;如不一致,申请人应提供关系证明及户籍证明,经审核无误后,可予以办理。
部分提取的提取额以100元的倍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