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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所剩余贷款,但需要提前1个月向余杭分中心提出还贷申请。年度内部分还款次数不得超过三次(含),每次最低还款额为一万元,并且在贷款后6个月内(含6个月)不得结清贷款。 所填表格:《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申请表》(1份)(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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