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是余杭林水局职工,妻子在工商银行城西支行工作,实际工作地点在余杭区余杭镇的城西支行西园分理处。我的公积金交存在余杭公积金中心,妻子虽然在余杭工作,但由于工作隶属关系,公积金缴存在杭州市公积金中心。我们5月份购买二手房一套,准备在余杭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我们以前未办理过贷款。按照我们家庭的缴存额度,应该可以最高贷款50万公积金。但公积金中心告诉我们,我妻子缴存不在余杭区,只能按照我一个人的额度贷款30万元,另外的20万需要办里商业贷款。商业贷款只能在中国银行办理,但中国银行放贷的附加条件是必须购买5万元的保险产品。我的疑问是:1、虽然我妻子公积金缴存在杭州中心,但实际工作地在余杭区,为什么不能在余杭区公积金贷款?杭州的政策是,必须购买杭州市区的房子,才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且只考虑我妻子一人。我们都在余杭工作,不可能购买杭州房子(特别是杭州的高房价),这样就意味着我妻子的公积金根本不可能享受公积金贷款,该规定太不合理。我们都是杭州的子民,同城却不能同待遇,可悲啊!2、就算我组合贷款,但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商贷银行为什么一定要强迫我购买保险产品?购买房子本身就资金压力很大,又要承担5万元的保险产品(5年期),这最后一根稻草,将要打碎我们小老百姓买房子的梦想。举债买房,还要举债买保险,日子怎么过啊!!要求:1、以家庭为单位考虑给我们最高额度50万公积金贷款。2、如若不行,那也请不要强迫购买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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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回复:根据我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必须在余杭区范围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方可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同时规定:申请人为单身或已婚但仅有一方符合缴存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你配偶虽然在余杭区工作,但由于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杭州市,因此只能以你的名义申请到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至于你提到的办理商业组合贷款时遇到银行要求购买理财产品的问题,经我中心核实,纯属银行的商业行为,请您另行向中国银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