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取出

2010-05-18 00:00   来源:www.yhgjj.gov.cn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去年5月在余杭闲林买了89平米的房子,当时公司借了10万元,现在要求还借公司钱,我想把自己的公积金全部取出还钱(自从交公积金没有去过),属于首次取公积金,请问可以全部取出吗,都需要哪些资料,办理得多长时间,公积金缴了有2年时间,急用。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我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按规定提取本人个人账户余额。其中,没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以截止到相应住房消费行为发生后满一年;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截止到签订购房合同的当月。经沟通,您属公积金组合贷款,若凭购房合同及购房付款凭证可提取的公积金为截止相应住房消费行为发生当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您在办理公积金提取后,每年仍可凭借款合同及还款明细清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金额按实际还款额的50%计算。由于近段时间,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现一系列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事件,我区也已查出个别骗提行为,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自去年12月起,我中心已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恢复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3个工作日。只要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齐全,在第3个工作日,我中心财务便会对经审核符合提取的公积金,开具转账支票划拨到申请人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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