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经沟通,您在购买二手房后,可填写《余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回单位盖章后,携本人身份证、房产过户契证及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您在偿还住房按揭期间,每年可凭借款合同、还款明细清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另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帐”业务是杭州公积金中心新开发的业务系统,按照杭州公积金中心的工作计划,今年将在杭州铁路分中心进行试点,待试点工作完成后下一步推广到萧山、余杭等其余七个分中心。只要有了系统的支持,我中心会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及时推出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