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因我中心使用的业务系统开发于90年代,该系统不支持“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的扩充开发,所以目前不能实施该业务。几年前,杭州公积金中心在开发新的业务系统时,已明确了各分中心今后将与杭州进行程序系统的接轨,为避免重复投资,各分中心均不再自行开发此类系统。目前,杭州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已改造完成,包括“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在内的多项服务功能已启用。为推动区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杭州市中心业务系统已预留多机构管理功能,但该功能尚处于测试期间,按照工作计划,杭州将先对铁路分中心和富阳分中心进行试点工作,待试点工作完成会对萧山、余杭等各分中心组织实施。待有了系统的支持,我中心会及时推出“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由于余杭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我中心唯一的资金来源,为保障每一位缴存职工的权益,我区根据资金情况,以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统筹规划提取条件,其中就规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提取公积金还贷时只能提取还贷本息的一半。但我区公积金贷款职工在提取公积金还贷时不仅仅只能取还贷本息的一半,为了尽可能帮助贷款职工节省还贷利息,让贷款职工的公积金得到充分运用,我中心除了推出可全额提取公积金冲抵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外,去年5月还推出了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若账户剩余余额大于1万元的,可用于冲抵公积金贷款的业务。上月又在原来的提前部分还款(含冲贷)后自动缩短还款期限、月还款额保持不变的还贷方式基础上,推出了减少月还款额、贷款年限不变的新型还贷方式。这样通过上述多种灵活的方式帮助职工减轻还贷压力的同时,也让住房公积金资金得到了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也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注:截止去年年底,我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职工6.27万人。2009年度我区归集公积金资金5.69亿元,办理提取人数1.66万人,支取公积金4.13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1710户,发放金额4.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