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根据我区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政策,办理转按揭贷款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申请人在我区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2、商业贷款的银行为我中心的委贷银行,同时转按揭是不能办理成组合贷款的形式,申请人办理转按揭时,必须将商业贷款余额中超过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份进行清偿。由于临平邮政银行不属我中心的委贷银行,所以您不符合转按揭贷款申请条件。另我中心还未实施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原因为我中心目前在用的系统开发较早,该系统不支持“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的扩充开发,所以不能实施。几年前,杭州公积金中心在开发新的业务系统时,已明确了各分中心今后将与杭州进行程序系统接轨,为避免重复投资,故我中心将不再自行开发此类系统。目前,杭州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已改造完成,包括“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在内的多项服务功能已启用。为推动区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杭州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预留了多机构管理功能,但该功能尚处于测试期间,按照工作计划,杭州将对铁路分中心和富阳分中心先进行试点工作,待试点工作完成后会对萧山、余杭等分中心组织实施。待有了业务系统的支持,我中心会及时推出“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